发布时间:2019-11-25 15:10:19 浏览:次
2019年11月15日,国发〔2019〕25号《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“证照分离”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》中提到在试点区域直接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、乙级资质认定。
上海、广东、天津、福建、辽宁、浙江、河南、湖北、重庆、四川、陕西、海南、山东、江苏、广西、河北、云南、黑龙江等自由贸易试验区。
2019年12月1日起。
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、乙级资质认定按照直接取消审批
在政府采购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,不得再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提出资质方面的要求。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自主开展经营。
1.开展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(即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,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,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),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。
2.加强信用监管,完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体系,向社会公布企业信用状况,对失信主体加大抽查比例并开展联合惩戒。
3.推广应用职业保险制度,增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风险抵御能力,有效保障委托方合法权益。
本次试点是为在全国实现“证照分离”改革全覆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。在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允许范围内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其他有条件的地区开展“证照分离”改革全覆盖试点,可以决定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采取更大力度的改革举措,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。
全国范围内全面取消造价咨询资质指日可待。
在过往的造价咨询行业中,业主单位多根据甲级、暂甲级、乙级等相应资质选择委托服务方,没有经过深入了解,难以保障服务质量以及业主利益。
国务院试点取消造价企业资质要求,将使造价咨询服务走向进一步的专业化与透明化。业主选择咨询服务,将会更加关注服务方的专业技术能力,企业的管理规范、财务现状、企业综合信用能力以及专业人才架构等多方面的综合型能力。
只有经过现代企业精益管理模式变革的咨询公司,才能最大程度地为业主提供专业、优质、可靠的新时代咨询服务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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